議題探討

2024.02.26 穆勒樞機 :《懇求的信賴》聲明自相矛盾

穆勒樞機:《懇求的信賴》(Fiducia Supplicans) 聲明是「自相矛盾」


By Cardinal Gerhard Ludwig Müller 2023年12月21日


2023 年 12 月 18 日梵蒂岡頒佈《懇求的信賴》(Fiducia Supplicans,FS)聲明,為神職人員對同性伴侶進行降福 (blessings) 提供框架,文件頒佈後立刻在主教和其他教會領袖中引起廣泛辯論。

根據天主教信仰,教宗和主教可以在某些牧靈方面強調和創新地將啓示的真理與每個時代的新挑戰聯繫起來,比如在社會訓導或生命倫理領域,同時要尊重基督宗教人類學的基本原則。但這些新的觀點不能超越宗徒們一次而永遠地啟示給他們的天主的話(《天主的啟示》教義憲章 8 號)。事實上,沒有聖經章節、教父和教會聖師們的文件,或之前的教會訓導文件支持《懇求的信賴》聲明的結論。而且,我們看到的不是一種發展, 而是一種教義的跳躍。只有當新的解釋包含在啓示中,或至少在啟示中暗示,而且尤其不違反信理的定義時,我們才能談論教義的發展。而達到教義更深層次的發展必須經過漫長的成熟期逐漸發生。實際上,關於這個問題的最近一份訓導聲明是由信理部 2021 年 3月發表的回應,距今不到三年,它明確地否定了降福這些結合的可能性,無論是為 生活在罪惡狀況中的人進行的公開或私下降福。

《懇求的信賴》聲明(Fiducia Supplicans)如何在不違反先前 2021 年文件的情況下,為新教義提供合理解釋?

首先,《懇求的信賴》聲明承認 2021 年的信理部回應,以及傳統的、有效的,與降福相關的教導,都不允許在相反天主法律的情況下進行降福,如在婚姻之外的性結合的情況。這對於聖事(sacraments)是明確 的,對於《懇求的信賴》聲明稱之為「禮儀」(liturgical)的其他降福也是如此。這些「禮儀」降福屬於教會所謂的「聖儀」 (sacramentals),正如《羅馬禮書》 (Rituale Romanum)所證實的。在這兩種降福中,降福與教會的教導必須達成一致 (《懇求的信賴》9-11)。

由於這種降福的情況是相反福音的,但信理部(DDF)為了接受它,於是提出一種新奇的解決方案:拉寬降福的概念《懇求的信賴》7、12)。其理由如下:「我們也必須避免將降福的意義僅侷限於這個觀點(即,僅限於聖事的和聖儀的「禮儀」的降福),因為這會導致我們預期簡單的降福需要具有與接受聖事時同樣的道德條件」(《懇求的信賴》12)。也就是說,需要一種新的降福概念,超出聖儀的降福,以便在牧靈上一路陪伴那些生活在罪中的人。

現今,實際上,這種超出聖事的延伸已經在《羅馬禮書》所批准的其他降福中存在了。教會不要求降福與領受聖事有相同的道德條件。例如,一個還不願離開罪惡狀況的懺悔者,在這個情況下他可以謙卑地請求個人降福,以便上主賜予他光明和力量,使他能夠理解並遵循福音的教導。這種情況並不需要一種新型的「牧靈」降福。

因此,既然在《羅馬禮書》中所知的降福, 已經超出了在聖事中給予的降福,為什麼還需要拉寬「降福」的含義呢?原因在於, 《羅馬禮書》所考慮的降福僅限於「對不違反福音法律或精神的事物、地方或情況」 (《懇求的信賴》10,引用《羅馬禮書》) 下才可能進行。而這正是信理部想要克服的問題,因為它想在一些情況下(例如同性關係)降福伴侶,而這些情況違反了福音法律和精神。的確,教會可以在現有的聖儀中添 加「新的聖儀」(梵蒂岡第二屆大公會議: 《禮儀憲章》79 號),但教會不能改變它們的意義,以至於淡化罪惡,尤其是在一個意識形態上充滿挑戰的文化環境中,這也會誤導信徒。而這種意義上的改變正是發生在 《懇求的信賴》聲明中,它創立了一種新的降福類別,超出了教會迄今為止所理解的與聖事或降福相關的類別。《懇求的信賴》聲明表示這些是屬於民間的熱心敬禮的非禮儀性降福。因此,可以有三種類型的降福:
a) 與聖事相關的祈禱:要求個人處於合適的狀態以領受聖事,或請求個人得到力量遠離罪惡。
b) 降福:這是包含在《羅馬禮書》中的降福,也是天主教教義一向以來所理解的。它們可以向個人降福,即使是那些生活在罪中的人,但不能向「...違反法律或福音精神的事物、地方或情況」降福(《懇求的信賴》10,引用《羅馬禮書》)。例如:一位曾經墮胎的女性可以接受降福,但墮胎診所則不能。
c) 《懇求的信賴》聲明提出的新降福:這些將是牧靈降福(pastoral blessings),而不是禮儀性或儀式性的降福。因此,它們不再受到「禮書」(ritual)或類型「b」降福的限制。它們可以應用於不僅是生活在罪中的人,如同在「禮書」中的降福,而且還可以應用於相反福音的事物、地方或情況。

這些「c」類型的降福,或稱為「牧靈」降福,是一種新的方法。由於不是禮儀性的而是屬於「民間的熱心敬禮」,而被認為沒有妥協福音教義,也不必與道德規範或天主教教義保持一致。對於這種新的降福類別,可以談些什麼呢?

第一個觀察到的是,在《懇求的信賴》聲明引用的聖經經文中,以及在之前任何的教會訓導陳述中,都找不到對這種新用法的依據。教宗方濟各提供的文本也沒有為這種新型降福提供根據。因為根據《羅馬禮書》的降福(類型「b」),神父已經有權降福生活在罪中的人。正如教宗方濟各在《懇求的信賴》聲明 27 號中所說的,這種降福類型 「可以無疑地應用於在監獄或康復關懷服務小組中的人」。而創新的「牧靈」降福(類 型「c」)正相反,超出了教宗方濟各的說法,因為這種降福可以給予相反天主法律的實際情況,比如婚外關係。事實上,根據這種降福類型的標準,甚至可以降福墮胎診所或黑手黨集團。

這帶來了第二個觀察:發明相反傳統語言用法的新詞語是危險的。這種做法可能導致權力的任意行使。在當前的案例中,事實上降福有它自己的客觀現實,因此不能隨意重新定義以適應主觀意願,而這主觀意願又牴觸降福的本質。在這裡,讓人想起了《愛麗絲夢遊仙境》中矮胖蛋先生(Humpty Dumpty)著名的一句台詞:「當我用一個字時,它的意思就是我選擇的意思,不多也不少。」 愛麗絲回答說:「問題是你是否能讓那些字表達很多不同的意思。」矮胖蛋先生說:「問題是哪一個要當主人;僅此而已。」

第三個觀察與「非禮儀性降福」的概念,也就是「牧靈」降福(類型「c」)相關,這種概念並不想要認可(sanction)任何事情 (《懇求的信賴》34)。它與《羅馬禮書》 中所考慮的降福(類型「b」)有何不同? 區別並非在於降福本身的自發性質,因為類型「b」的降福中,由於它們不需要在《羅 馬禮書》中進行規範或批准,所以自發性已經是可能的。區別也不在於民間的熱心敬禮,因為根據《羅馬禮書》的降福已經適用 於民間的熱心敬禮,這些敬禮祈求降福物品、地方和人。看來創新的「牧靈」降福是為了特別降福相反福音法律或精神的情況而創造的。

這帶來了第四個觀察,關於這種「牧靈」降福的對象,將其與《羅馬禮書》的「禮書」降福區分開來。一種「牧靈」降福可以包括相反福音的情況。請注意,這裡不僅僅只對罪人進行降福,而是藉著降福伴侶,是在降福罪的關係本身。現在,天主不能將祂的恩寵分施給一個直接與祂對立而不能被導向祂的關係。婚外性行為,此性行為本身,不能使人更接近天主,因為它無法向天主的降福開放。因此,如果進行這種降福,其唯一效果將是混淆接受或參與的人們。他們會認為天主降福了祂不能降福的事。這種「牧靈」 降福既不是牧靈的,也不是降福。確實,後來在對 Infovaticana 的聲明中,費爾南德斯樞機說並不是「結合」(union)被降福,而是伴侶(couple)。然而,這是在架空一個詞語的意義,因為定義一對伴侶為伴侶,正因他們是一種結合的關係。

降福一種結合或伴侶的困難在同性戀的情況中特別明顯。因為在聖經中,降福與天主創造並認為好的秩序有關。這個秩序基於男性和女性的性別差異,被召叫成為一體。降福一種相反創造的實際情況不僅是不可能的, 而且是褻瀆的。再次強調,問題不在於降福這些「生活在一種無法與婚姻相較的結合中的人」(《懇求的信賴》30),而在於降福無法與婚姻相較的這種結合本身。但《懇求的信賴》聲明正是為了這個目的,才創新了一種新類型的降福(《懇求的信賴》7, 12)。

文中出現了幾個試圖為這些降福辯護的論點。首先,是減輕罪人的行為責任 (imputability)的條件的可能性。然而, 這些條件是指個人,而不是關係本身。還有人說這些人明白在他們當前的狀態之下來要求降福可能是好的,彷彿要求降福就已是構成向天主開放,也向歸依開放。這對於那些為自己請求降福的個人本身可能是真實的,但對於請求降福的伴侶來說則不然。後者在請求降福時,暗示或明示地想要在天主面前 證明他們的關係本身是正當的,卻沒有意識到正是他們的關係使他們遠離天主。最後,有人聲稱這段關係中存在積極因素,就是因著這些積極因素所以可以被降福,但這些積極因素(例如,生病時互相幫助)對於關係 本身來說是次要的——這段關係的定義特徵是共享性行為——而這些因素並不改變這種關係的本質,這種關係在任何情況下都不能被導向天主,正如在 2021 年天主教信理部的回應中已經指出的那樣。即使在墮胎診所中也有積極因素,從預防身體疼痛的麻醉科醫生,到希望保護正在進行墮胎女性的人生計劃的醫生。

第五個觀察涉及這種創新的「牧靈」降福的內在不一致性。是否有可能給予一種非禮儀的降福,即一種並非正式代表基督和教會教導的降福?回答這個問題的關鍵不在於儀式是否得到正式批准,或自發地進行。而在於給予降福的人是否是一位神父,是基督和教會的代表。《懇求的信賴》聲明肯定神父與那些身處相反福音情況中的人一同祈禱沒有問題(《懇求的信賴》30),但在這種降福中,神父並不僅僅是參與他們的祈禱,而是呼求天主的恩賜降臨在這個關係上。在神父行使神職的範圍內,他是代表基督和教會行動的。現在聲稱可以將這種降福的含義與基督的教導分開,這就是假定教會的行動和教會的言語之間存在對立的二元論。然而,正如第二屆梵蒂岡大公會議所教導的那樣,啓示是通過行動和言語賜予我們的,這兩者不可分割(《天主的啟示》教義憲章 2 號), 教會的宣講不能將行動與言語分開。很清楚的正是這些單純的人,他們是這份文件希望通過推動民間熱心敬禮的方式來取悅的對象,最容易被違反教義的象徵行為欺騙,因 為他們憑直覺理解這行為的教義內涵。

基於這一點,一位虔誠的天主教友是否能接 受《懇求的信賴》聲明的教導呢?考慮到基督信仰中言行一致的原則,只有在相信這樣的結合並非客觀上相反天主的法律時,我們才能接受降福這些結合是善的,即使是在牧靈的層面上。由此可見,只要教宗方濟各繼續肯定同性結合始終相反天主的法律,他實際上是在暗示性的肯定這樣的降福是不應該給予的。因此,《懇求的信賴》聲明的教導存在自相矛盾之處,因此需要進一步的澄清。教會不能慶祝一件事但教導另一件事,因為正如安提約基的聖依納爵主教所寫的那樣,基督是那位「說,事就這樣成了」的導師(致厄弗所書 15:1),不能把祂的肉體與祂的言語分開。

我們提出的另一個問題是,一位神父是否可以同意降福這些結合:有一些人是同性「婚姻」,有些人是曾有過婚配聖事後民法離婚再婚者,或者不少見的一直換伴侶。根據 《懇求的信賴》聲明,他可以通過非禮儀 性、非正式的「牧靈」降福這些結合。這意味著神父將必須在不代表基督和教會的名義下進行這些降福。然而,這也意味著他將不是以神父的身份行事。實際上,他可能給予這些降福不是以基督的司鐸身份,而是以一個已經拒絕基督的身份。事實上,藉著他的行動,降福這些結合的神父將其呈現為彷彿通向造物主的一條道路。因此,他犯下了冒犯和褻瀆的行動,反對造物主的計劃和反對基督為我們而死,而基督的死是為了完成造物主的計劃。教區主教也感到擔憂。作為地方教會的牧者,他有義務阻止這些冒犯的行為,否則他將成為這些行為的幫兇,並且將否認基督委託給他要在信德上堅固弟兄們的使命。

司鐸們應該向所有人宣揚天主的愛和美善,同時用勸告和祈禱來幫助那些罪人們和那些在歸依上軟弱和有困難的人。這與用自創但具有誤導性的標記和言辭來告訴他們天主對罪不那麼要求的做法大相徑庭,這是掩蓋了思想、言語和行為上的罪會使我們遠離天主的事實。對於那些客觀上違反天主聖意的罪的生活情況,不僅在公開場合,甚至在私下都沒有降福。將基督教義的堅定捍衛者貼上嚴格主義者的標籤,說他們更在意履行道德準則的法律主義而不是具體人的救贖,這種說法並沒有健全的證據。因為耶穌對普通的百姓這樣說:「凡勞苦和負重擔的,你們都到我跟前來,我要使你們安息。你們背起我的軛,跟我學罷!因為我是良善心謙的:這樣你們必要找得你們靈魂的安息,因為我的軛是柔和的,我的擔子是輕鬆的。」(瑪竇福音11:28-30)。宗徒這樣解釋:「原來愛天主,就是遵行他的誡命,而他的誡命並不沉重,因為凡是由天主所生的,必得勝世界;得勝世界的勝利武器,就是我們的信德。誰是得勝世界的呢?不是那信耶穌為天主子的人嗎?」(若望一書 5:3-5)。此時此刻,當虛偽的人學正在動搖著由天主所建立的一男一女的婚姻制度,其家庭及其子女, 教會應該記住她的主和領袖的話:「你們要從窄門進去,因為寬門和大路導入喪亡;但有許多的人從那裡進去。那導入生命的門是多麼窄,路是多麼狹!找到它的人的確不多。」(瑪竇福音7:13-14)

原文刊載於支柱報 https://www.pillarcatholic.com/p/muller- fiducia-supplicans-is-self
翻譯 : 輔仁聖博敏神學院 生命倫理研究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