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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8 天主教會對《人工生殖法修正草案》與代理孕母議題的立場

                                                                                

天主教會對《人工生殖法修正草案》與代理孕母議題的立場
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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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朝野三黨近期審議《人工生殖法修正草案》,內容放寬「單身女性」、「同性永久結合關係之女性當事人」得以使用人工生殖輔助技術 更就「代理孕母」制度 是否脫鉤「人工生殖 」修法,而在立院審議草案 時,有激烈的攻防。天主教會有鑑於不論是法案內容或是代理孕母議題,皆牽動太多社會、醫學、倫理、家庭及宗教等面向,因此發表聲明再次重申天主教會立場,並再次呼籲政府及社會大眾,對於人及生命價值的尊重,以及對於婦女及孩童真正權益的重視。

關於《 人工生殖法 修正草案 》
《人工生殖法修正草案》總說明中指出,結婚自由包括是否結婚暨與何人結婚之自由為重要之基本權。因此不論是人工生殖技術的放寬適用對象,或是代理孕母制度的立法要求,皆是建立在人的私慾偏情中,只講求權利的行使,而不講求義務及責任的負擔。
天主教會普世的婚姻及家庭核心價值,建立在由一男一女進入婚姻關係,並透過自然性愛結合而生育孩子所建立的家庭 ,天主教會珍視這樣理念的真諦,除了「輸卵管末端卵子植入術」 是符合天主教倫理的侵入性醫療助孕技術之外,其他的人工生殖技術皆難以符合天主教會訓導。
天主教會重視孩童的權益,以健全孩童生長的觀點出發 ,他們最適合生長的場域在於有一對身心靈健全且願在愛中成長的父母,可以為孩童的發育及情感成熟創造合適的環境,並在男女兩性不同的特質中,學習成長;但是《人工生殖法修正草案》為了迎合有心人創建的權利 ,而犧牲了無法為自己發聲的孩童,可以自然在男女兩性差異家庭中成長的權利。
天主教會堅信,生命的起源在於精子與卵子結合的那一刻就已存在,《人工生殖法》因此還存在拋棄已經成為生命的人工授精卵的倫理議題 ,人們需要清楚認知:每個靈肉合一的人,即使是小胚胎均有其生存權,無辜者的生命乃是至高無上、神聖不可侵犯的。沒有這樣的認知,人們將走向不尊重他人的生存權、輕賤他人的生命權,到最後連自己的生命都將輕易拋棄。

關於代理孕母議題
人工生殖對待胚胎的情況,在代理孕母中也同樣會發生,都是踐踏小生命的尊嚴,並將孩子物化為滿足成人慾望的商品。再者代理孕母的制度也是破壞夫妻之間的尊嚴與愛情,物化女性身體自主權,對弱勢婦女及其家庭強行壓迫。
此外,歐美許多先進國家關於代理孕母的議題,幾乎都持反對的態度,原因就在於牽涉的層面太多,許多國家政府評估之後,發現社會要負擔的社會成本太高,對於國家發展容易產生負面影響而作罷,而幾個通過代理孕母合法化的國家,則是因著代理孕母的產業發展,以及隨後衍生且時有所聞的諸多問題,例如:非法移民或問題嬰孩被拋棄等,不但沒有幫助這些國家擺脫財政困境的泥淖,甚至還讓已經不樂觀的財政,更是雪上加霜,也因此天主教會誠摯呼籲政府,為了台灣能夠更長治久安地發展未來在世界上的影響力,我們實在應該追隨歐美這些先進國家的腳步,讓代理孕母議題就此打住。

我們可以有更好的選擇
天主教會心懷慈悲,我們可以同理許多患有不孕症夫婦對孕育新生命的渴望,但是我們也心疼許多走上求子之路的婦女,在使用人工生殖技術的過程中,受盡了生理上的苦痛以及心理上的壓力與創傷,因此天主教會多年來積極推動「自然生殖科技」Natural Procreative Technology, NaPro Technology),希望幫助許多婦女減少生理上的折騰 ,以自然科技成功孕育下一代。
這一套「自然生殖科技」是配合女性自然生理規律 ,透過女性學習「克賴頓模式生殖照護系統」(CREIGHTON MODEL Fertility Care System〔 CrMS 〕),觀察自身子宮頸黏液的分泌情況,並確實記錄之後,來發現不孕的根本原因,再進一步判斷女性需要補充何種藥物以彌補自然周期的缺陷,例如:如果是子宮頸黏液分泌不足,便需要補充高劑量的維生素 B6 ,如果是黃體素不足,便需要補充女性荷爾蒙,甚至透過記錄發現問題並非在女性身上,那麼就需要從男性的健康狀況著手,而不需要施打大量排卵針來刺激卵巢,也不會有拋棄胚胎的問題。
這樣的一套系統,完全重視女性的身體自主權及身心靈健康的權益,並在治療的理念上完全站在尊重婦女及胎兒的生命權。目前這套系統在不孕症夫婦的受孕率為近8成,這樣的數據甚至更勝人工生殖科技,且對於不孕症夫婦的財務負擔及政府的醫療財政壓力,都能大幅減少,因此天主教會也呼籲並鼓勵政府推動學有專精的專業人士,投入研究學習,並且推廣到各醫療院所婦產科,以期日後求診的不孕症夫婦都能受惠,婦女再也不需要為了求子而走上一條無法自主的坎坷道路,也不會有許多胚胎因成為了「無用的備胎」而被拋棄。
天主教會重視每一個生命,對於許多失去自己父母的孩子,亦滿懷慈愛與關注,因此呼籲政府藉由適當的立法,減少繁複的申請領養手續,並健全值得信賴且優質的收、出養社會福利機構 ,積極鼓勵無法治癒的不孕症夫婦或是已有自己孩子的優質家庭,能夠收養這些孩子,讓他們都能找到一個適合他們人格成長的家庭。

結語
基於前述,對於重視維護生命權及家庭倫理的天主教會來說,無法認同這部《人工生殖法修正草案》,也無法認同政府積極推動代理孕母的議題,但是天主教會願意支持政府幫助不孕症夫婦,而與政府合作積極堆動符合各面向福祉的「自然生殖科技」 讓失去父母的孩子能有一個健全的家庭,並願藉由這樣的合作,讓我們的社會能夠更減少社會問題,以及社會成本的支出,增加社會的安定與大眾的福利,讓我們的國家成為重視維護生命及家庭倫理的佼佼者,進而達到《禮運大同篇 》中所提「使老有所終,壯有所用,幼有所長, 矜、寡、孤、獨、廢疾者,皆有所養」的境界。

天主教會臺灣地區主教團
發自台北, 2024 年 12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