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報導

2025.01.15 搶救少子女化危機,建立懷孕諮商輔導

「優生保健法」40週年 「龍年效應」卻首次失靈
搶救少子女化危機 從降低非自願墮胎開始

2025年1月15日
「台灣懷孕婦女關懷協會」「王正旭國會辦公室」聯合記者會新聞稿 


    去年(2024年)適逢我國「優生保健法」公布實施屆滿40週年,卻也是「龍年效應」首次失靈的一年,2024年全年總出生數僅達13.4萬人(134,856人),低於兔年(2023年)的13.5萬(135,571)人,更比虎年(2022年)13.8萬人還低,「龍年效應」(龍年生育數高於前後生肖年)首次失靈,創下台灣歷史記錄,「生不如死」出生少於死亡的趨勢自2021年來更已持續四年。


「台灣懷孕婦女關懷協會」(Pro Femina Taiwan簡稱「PFT孕婦協會」)與「王正旭立法委員國會辦公室」特別邀請專業學者及醫師召開記者會,呼籲政府應關心婦女非自願墮胎問題、修正優生保健法部分條文,搶救台灣少子女化危機。
    王正旭立法委員身為專業醫師,長期為癌症病友及家屬、弱勢醫療權益發聲,王委員表示:「台灣婦產科醫學會」長年呼籲我國婦女一旦懷孕即應有「個案管理師」予以陪伴,全程施以衛教,關懷,且接受其諮詢,政府並給付營養補助及獎勵金,直到孕期終止。這都是德國政府加上該國NGO/NPO機構Profemina International對懷孕婦女提供的幫助。我國應將癌症等重大疾病的「專案管理師」制度落實於懷孕婦女,既能提升孕產婦醫療品質,且有助於解決少子女化的國安問題。

PFT參考國際非營利組織經驗暨國內醫師及學者意見,建議如下:

一、正視台灣人工流產人次偏高問題
    「台灣兒童心臟學之父」呂鴻基教授曾推估,台灣每年約有30到50萬有機會被生出的新生兒遭被墮胎命運。2011年衛生署統計人工流產人次加上RU486使用量每年約有23萬人次墮胎,陽明大學助理教授陳志堯醫師推估台灣終止妊娠每年應該都超過30萬,以此計算台灣每年墮胎數約為活產新生兒數(2024年共13萬4856新生兒誕生)2至3倍,相對全球每年新生1億3300萬孩子,推估墮胎數4400萬,墮胎數約為活產數3分之一,台灣墮胎數相對於活產數約為全球6到9倍,明顯高出全球統計平均數許多。



二、正視台灣婦女非志願人工流產問題
   「Profemina International」國際懷孕婦女關懷協會每年服務超過24萬名婦女,在回報受助結果的服務個案中,約65%選擇把孩子生下來「台灣家庭生命關懷協會」每年平均會收到150通求助電話,經過他們的協商輔導,有超過70%願意生下孩子。顯示其實有高比例非預期懷孕婦女具有想把孩子生下來的意願,但卻因受限於現實困境不得已而選擇人工流產。
    依Profemina International協會針對服務個案統計,選擇人工流產原因包括「伴侶關係問題」佔37%、「個人生涯因素」佔30%、「害怕超過負荷」15%、「孩子醫療原因」5%、「母親醫療原因」4%,「財務擔憂」6%、「來自外人壓力」2%、「性侵害」1%等,在缺乏幫助、困境無法解決下不得已選擇人工流產,對婦女身心健康產生不利影響。台灣亦需進行相關研究統計,若能更積極來協助非預期懷孕婦女一起面對困境,極有可能幫助她們依其意願把孩子生下來,這是可在短時間內就能提升生育率的有效措施


三、台灣應建立非預期懷孕婦女人工流產諮商輔導機制
政府應積極鼓勵及補助有需要的非預期懷孕婦女接受諮商輔導專業的諮商輔導對面臨是否進行人工流產掙扎的非預期懷孕婦女在決策上扮演關鍵角色。針對提供此項服務的民間團體、醫療院所及執行人員應有獎勵辦法,以鼓勵其能積極推動此創新的服務記者會中台灣懷孕婦女關懷協會理事長謝文斌指出,德國政府在婦女人工流產前,給婦女3天思考期,「每一個懷孕婦女都應該列入登記,有個案管理師從孕期到結束能輔導她,也可以當她的諮商者、好好教育,最重要的是,懷孕婦女個案管理師可以讓周產期嬰兒或孕婦的死亡率降低。」
成立懷孕婦女生產基金: 建議從行政院「少子女化對策計畫」經費預算中,提撥部分經費成立「懷孕婦女生產基金」,提供特別補助或是一定金額的無息貸款給在財務上遭遇困難的孕婦(不限非預期懷孕者)來提供申請。
建立人工流產的通報機制:為了能掌握實際的人工流產人數,建議應在考量個資保護下,建立人工流產的通報機制,如德國、英國及新加坡…等國家均有類似通報機制。

四、檢討修正優生保健法部分條文:
合法人工流產週數應提早:「優生保健法施行細則」規範人工流產應於妊娠二十四週內施行,惟今日台灣許多早於24週的早產兒藉由先進醫療照護仍能健康長大,建議應提早合法終止妊娠的周數至20週,超過20週若是因為胎兒異常要終止妊娠,必須經過醫院的醫療委員會審議通過,若是可以治療、可以痊癒的異常則不能終止妊娠。
容許終止妊娠之規定必須清楚定義規範:優生保健法條文中關於影響母體身心或是家庭狀況等等模糊字眼必須清楚定義與規範,並且經過超過兩位以上醫療專家評核後才能實施。
補充本次記者會中,台灣兒童心臟學之父呂鴻基教授建議應該訂定更嚴格的法律,不能以現在「優生保健法」第九條第六項太寬鬆的條文「因懷孕或生產將影響其心理健康或家庭生活者」而任意墮胎。他建議增訂「心跳法案」(可檢測到心跳便禁止墮胎),他說「我們應該推動保護兒童從懷孕的時候就要開始...胚胎3週就有心臟跳動,就是『生命』,應該修法至懷孕胚胎3-4周之後就不能再墮胎! 要想辦法保護! 把兒童當寶貝!」(請點擊收看呂鴻基教授發言)
(立場說明: 聖吉安娜生命維護中心一貫的立場為「維護生命從受孕開始到自然結束」,從受精那一刻起胚胎與胎兒就是人,就是生命,每個胚胎和胎兒都有其生存的權利,任何情況下都不能任意殺害無辜生命。」)

    憲法156條明訂國家應「保護母性」,從Profemina International每年服務超過20幾萬的個案中,其中65%人最後選擇生下孩子,證實有效關懷協助非預期懷孕婦女,是有效提升生育子女數、解決少子女化可行的作法。PFT孕婦協會與學者專家共同呼籲:應積極建立針對非預期懷孕婦女的諮商輔導系統,才能有效協助台灣非預期懷孕婦女,降低婦女非自願墮胎,有效提升台灣生育率

記者會直播影片
媽媽盟【「優生保健法」40週年 「龍年效應」首次失靈搶救少子女化危機 從降低非自願墮】

參考報導
信傳媒【台灣每年墮胎數超過30萬...婦團、立委籲落實「專案管理師」制度 緩解少子化危機】
聯合新聞網【台灣每年墮胎數愈30萬 比13萬新生兒數高出2倍之多】

中央廣播電台【15-19歲女性梅毒病例10年增逾50倍 國教盟籲政府正視性病低齡化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