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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7 川普向維護生命的國家傳達訊息

川普向維護生命的國家傳達訊息

作者: Stefano Gennarini, J.D.
日期:2025年10月24日
新聞來源:C-FAM “Trump Sends Message to Pro-Life Governments”

美國副國務卿Christopher Landau

美國總統川普表示,他對重新加入《日內瓦共識宣言》(Geneva Consensus Declaration,參考下方翻譯)感到「自豪」。這份國際宣言於川普第一次執政期間發起,具有維護生命的立場,而前總統拜登在上任第一天便撤回了美國的簽署。
川普在致40個簽署該宣言國家的信中表示:「我絕不會在保護每個人類生命的神聖尊嚴上動搖。我將永遠為無法發聲者發聲,並成為我們當中最脆弱者的捍衛者。」
這場紀念活動於週三在華府Willard Hotel舉行,慶祝《日內瓦共識宣言》五週年。原定於國會大廈舉行的活動因政府關門而被迫改地舉辦。
川普在信中接著說:我的政府堅定地致力於恢復重視每個孩子與生俱來的尊嚴的文化,並維護那永恆的真理:每個人都是依照天主的神聖肖像與模樣而受造,擁有無限希望與無窮潛能。「與我們在世界各地的盟友與夥伴共同努力,我們將持續建立一個以信仰、家庭與自由為根基的未來。」
這場活動顯示出《日內瓦共識宣言》的持久影響力。它依然是川普第一任政府中最有效且成本最低的外交倡議之一。儘管經費有限、推動不易,並面對拜登政府與歐盟積極破壞的行動,該宣言仍是匯聚各國、共同捍衛生命、促進婦女最佳健康、維護家庭與主權的重要工具。今年除了美國重新加入外,幾內亞共和國也首次簽署加入。
出席活動的國會議員與世界各國代表都強調,各國有主權權利制定有利於家庭、反對墮胎的法律,不應受到國際壓力干涉
美國副國務卿Landau表示:國際社會無權告訴任何國家我們應該如何制定關於生命與家庭的政策。」他批評聯合國官員與機構「自封為國際仲裁者」,干預那些本應「由本國人民以民主方式決定的社會政策」。他強調,對主權的尊重必須是「所有國際關係的組織原則」。
美國國會維護生命的領袖Chris Smith(新澤西州共和黨)則哀嘆,拜登政府帶來了數個「黑暗的歲月」,總統拜登試圖「將墮胎納入他所能涉及的一切政策中」。Smith指出,墮胎產業巨頭國際計劃生育聯合會(International Planned Parenthood Federation)與Marie Stopes國際組織(Marie Stopes International)將墮胎當作「大規模毀滅性武器」,每年導致數百萬名未出生嬰兒喪命。
Smith同時指責世界衛生組織以危險的墮胎方式讓婦女生命陷入危險。他引用今年稍早由「倫理與公共政策中心」(Ethics and Public Policy Center)發表的一項研究,指出根據健康保險資料,服用墮胎藥的女性中,有11%出現嚴重併發症,其中最常見的是大量出血。他說:「在開發中國家,大出血往往等同於死刑。
活動中,「婦女健康研究所」(Institute for Women’s Health)主席Valerie Huber頒發了一項獎項給匈牙利總統Victor Orbán。其外交部長Péter Szijjártó代表Orbán出席並接受獎項。Szijjártó在致詞中強調匈牙利的親家庭政策,包括消除家庭生育子女的經濟障礙,如嬰兒獎勵金、減稅、政府優惠房貸與其他鼓勵生育的措施。


 
                    《促進婦女健康與強化家庭的日內瓦共識宣言》


文件連結:GENEVA CONSENSUS DECLARATION ON PROMOTING WOMEN’S HEALTH AND STRENGTHENING THE FAMILY

我們,各國政府部長及高級代表
原計劃於 2020 年世界衛生大會期間,在瑞士日內瓦會晤,回顧在維護婦女享有「可達到的最高健康標準之權利」方面的進展與挑戰;推廣婦女在健康、家庭及建設成功而興盛社會中的關鍵貢獻;並重申保護生命權的根本優先性,同時承諾在多邊場合中協調合作。雖因全球 COVID-19 疫情無法親赴日內瓦會議,但我們仍以團結的精神宣示如下:
 
  1. 重申:「人人在法律之前一律平等」;並且「婦女的人權是所有人權與基本自由不可剝奪、不可分割且不可分離的一部分」。
  2. 強調:「男女在享有一切公民與政治權利上具有平等權利」,同時在經濟、社會與文化權利上亦然;且「男女在家庭中享有平等的權利、機會與資源,以及共同分擔責任並建立和諧的夥伴關係,對他們及其家庭的福祉至關重要」;又「婦女與女童必須享有與男子與男童同等的機會,能平等取得優質教育、經濟資源及政治參與,並在各層面上享有同等的就業、領導與決策機會。」
  3. 重申人類固有的尊嚴與價值」,「每個人都擁有與生俱來的生命權;並承諾「讓婦女能安全度過懷孕與分娩,並使夫婦有最大的機會孕育健康的嬰兒」。
  4. 強調:「任何情況下都不應將墮胎作為家庭計畫的方法予以推廣」;而且「在衛生體系中任何有關墮胎的措施或變更,均應依照各國的立法程序,在國家或地方層級決定」;重申:「兒童……在出生前後皆需特別的保障與照顧,並應「基於兒童最大利益的原則,採取特別的保護與援助措施,以造福所有兒童」。
  5. 重申「家庭是社會的自然且基本的單元,並有權受到社會與國家的保護」;「母職與童年有權享有特別的關懷與協助」;「婦女在家庭中扮演關鍵角色」,並肯定婦女「對家庭福祉與社會發展的貢獻」。
  6. 承認:「全民健康覆蓋是達成與健康與福祉相關之永續發展目標的根本」,並進一步承認:「健康是一種完整的身體、心理與社會福祉狀態,而不僅是沒有疾病或缺陷」;又指出「醫療體系若主要著重於治療疾病,而非維持最佳健康,便阻礙了整體性的方法」;並且在「個人生命歷程的不同階段皆存在健康需求」,這些需求共同支撐終身的最佳健康,並要求提供必要的資訊、技能與照護,以達到最佳健康結果並發揮完整的人性潛能。
  7. 重申:各國政府在各層級上對於實現全民健康覆蓋擁有「國家主導權及主要責任」,應依本國國情與優先事項決定自身的發展道路,同時維護人類尊嚴,以及《世界人權宣言》所載之一切權利與自由。
 
此外,作為各自主權國家的代表,我們在相互友誼與尊重之中,鄭重宣示共同承諾:
確保婦女在政治、經濟與公共生活的各層面,能充分享有所有人權與平等機會;
改善並確保婦女獲得健康與發展成果的權利,包括性與生殖健康,但該等措施必須始終促進最佳健康與可達到的最高健康標準,不得包含墮胎
重申不存在任何「國際上的墮胎權」,各國亦無任何國際義務須資助或促進墮胎這與長期以來的國際共識一致,每個國家皆有主權權利,依其法律與政策實施符合自身情況的方案與活動;
建構我們的醫療體系能力,並動員資源以推行關懷婦女與兒童脆弱處境之健康與發展計畫,促進全民健康覆蓋;
推進有利於婦女、女童與家庭的公共衛生政策,包括在本國內部、雙邊及多邊場合中強化醫療能力與資源動員;
支持家庭作為社會基石的角色,並視其為健康、支持與照護的來源;
在整個聯合國體系中積極合作,以實現這些普世價值,並承認:個別而言我們很強,但團結起來我們更強。
 
區域共同發起國(REGIONAL COSPONSORS
阿拉伯埃及共和國(Arab Republic of Egypt)
匈牙利(Hungary)
印尼共和國(Republic of Indonesia)
烏干達共和國(Republic of Uganda)
瓜地馬拉共和國(Republic of Guatemala)
共同簽署國(CO-SIGNING COUNTRIES
巴林王國(Kingdom of Bahrain)
白俄羅斯共和國(Republic of Belarus)
貝南共和國(Republic of Benin)
布吉納法索(Burkina Faso)
喀麥隆共和國(Republic of Cameroon)
剛果民主共和國(Democratic Republic of the Congo)
中非共和國(Central African Republic)
剛果共和國(Republic of the Congo)
吉布地共和國(Republic of Djibouti)
阿拉伯埃及共和國(Arab Republic of Egypt)
史瓦帝尼王國(Kingdom of Eswatini)
甘比亞共和國(Republic of The Gambia)
喬治亞(Georgia)
瓜地馬拉共和國(Republic of Guatemala)
海地共和國(Republic of Haiti)
匈牙利(Hungary)
印尼共和國(Republic of Indonesia)
伊拉克共和國(Republic of Iraq)
哈薩克共和國(Republic of Kazakhstan)
肯亞共和國(Republic of Kenya)
科威特國(State of Kuwait)
利比亞國(State of Libya)
諾魯共和國(Republic of Nauru)
尼日共和國(Republic of Niger)
阿曼王國(Sultanate of Oman)
巴基斯坦伊斯蘭共和國(Islamic Republic of Pakistan)
巴拉圭共和國(Republic of Paraguay)
波蘭共和國(Republic of Poland)
卡達國(Republic of Qatar)
俄羅斯聯邦(Russian Federation)
沙烏地阿拉伯王國(Kingdom of Saudi Arabia)
塞內加爾共和國(Republic of Senegal)
南蘇丹共和國(Republic of South Sudan)
蘇丹共和國(Republic of Sudan)
烏干達共和國(Republic of Uganda)
阿拉伯聯合大公國(United Arab Emirates)
尚比亞共和國(Republic of Zambi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