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吉安娜

 聖吉安娜 · 貝瑞塔 · 摩拉        
1922~1962


1922.10.04  出生於義大利,家裡有13 個兄弟姊妹
1928.04.04  初領聖體
1942.06          高中畢業、加入聖文生慈善會
1949.09    在哥哥的辦公室初遇彼得羅
1949.11.30  獲得醫學院學位
1950.07.01  在Mesero 開設了一家診所
1952.07.07  正式成為一名兒科醫師
1954.12       吉安娜與彼得羅正式交往
1955.04.11  吉安娜和彼得羅訂婚
1955.09.24  兩人結婚
1956.11.19  生下第一個男孩皮爾路濟
1957.12.11  瑪利歐麗娜出生
1959.07.15  第三個孩子勞瑞塔出生
1962.04.20  小女兒吉安娜‧ 厄瑪努拉出生
1962.04.28  因生產而去逝
1994.04.24  榮列真福
2004.05.16  獲封聖人



一九九四年四月廿四日,聖家年期間,
聖教宗若望‧ 保祿二世將吉安娜‧ 貝瑞塔‧ 摩拉列為真福,
在聖伯多祿廣場慶祝。出席的有她的丈夫彼得羅,及她在世的子女:
皮爾路濟、勞瑞塔和吉安娜‧ 厄瑪努拉。
​​​​​​教宗讚揚吉安娜犧牲自己的英勇德行─「將生命給了子宮裡的孩子」
將她提供為所有母親的典範。
「一位英勇之愛的婦人,一位傑出的妻子及母親,她在日常生活中見證了福音要求的價值。我們以這名婦人為基督徒完美的典範,我們尊敬所有毫無保留獻身於家庭的勇敢母親們,她們在生產時嚐盡苦楚,她們準備全力以赴,面對犧牲,為了好好地將孩子們生下來…我們感謝妳,英勇的母親,因為妳堅強的愛!我們感謝妳,因為妳無畏地信靠上主和祂的愛;我們感謝妳,因為妳犧牲了自己的性命。今天,基督正歸還妳獻給祂的禮物。祂真的有力量歸還妳獻給她的生命。」

每年4月28日為聖吉安娜主保日
她是家庭、兒科醫生、孕婦及胎兒等祈禱意向的主保


                                              

 
聖吉安娜的美麗生命
 
       吉安娜• 貝瑞塔• 摩拉(GiannaBeretta Molla) 於1922年10月4日出生於義大利的馬真塔,一個天主教教友家庭。她是個開朗和充滿喜悅的女子。她加入聖文生慈善會及公教進行會,幫助有需要的人。她是是一名兒科醫生,在家鄉行醫,總是細心關懷病人,也特別愛護窮人、老人、孕婦和兒童。她也是妻子及母親,喜歡音樂、藝術、爬山、美麗的衣裳、優雅的裝飾及典雅的佈置等,更熱愛家庭及生命,洋溢生活的樂趣。
           

       可惜好景不常,她懷第四個孩子兩個月大時,發現子宮長瘤,面臨胎兒與自己生命九死一生的選擇時刻,她毅然的告知丈夫,若無法同時拯救母子兩人的生命,一定要先救胎兒,她清楚表達作為一位母親,對自己胎兒生命的態度:「我已經準備好,請救我的寶貝。」

    吉安娜曾告訴友人說:「我去醫院,但不保證可以回來。」;「我這次懷孕很困難,醫生只能救一個,我寧可犧牲自己,但我要我的孩子生存下來。請繼續為我祈禱,請祈求天主使我妥善地承行祂的旨意。」
       
       她向醫院的修女護士說:「我來了,我來就死的,只要孩子安好,我如何並不重要。」這一胎在很不順利的情況下剖腹生產,胎兒健康平安。吉安娜產後僅經驗到短暫的喜樂,因細菌性腹膜炎造成劇烈疼痛、體溫升高,導致必須咬著手帕以忍住喊叫,她要求不用鎮靜劑以保持清醒,也不為痛苦抱怨。她向丈夫說:「彼得羅…我們太幸福了,我們和可愛的孩子們在天主的祝福下,生活太美好了!我又被遣回來受苦,沒有經歷深刻的痛苦去見天主的面是不應該的。」

     她即使病痛、性命垂危,也從未停止與天主親密交流談話,她仍不斷重複的說:「耶穌,我愛祢!」治療團隊以各種醫療措施搶救下皆無濟於事。那時她最大的孩子還不到五歲半。今天的社會墮胎司空見慣​​​​​​​​​​​​​​,但​​​​​​​吉安娜因尊重天主創​​​​​​​造​​​​​​​的​​​​​​​生​​​​​​​命​​​​​​​,​​​​​​​​​​​​​​英勇的抉擇了一條不一樣的路。
                      

 
       作出這樣的決定並非易事,當有人對吉安娜作出為了救一個孩子而犧牲三個孩子的決定,提出異議時,她的妹妹維吉尼亞修女說:「為了能了解吉安娜的決定,您必須相信她這麼做時,是在天主的愛內。在我們成長的過程中,我們的母親常重複一句古老的諺語:每個嬰兒出生時,手臂下都夾著一截麵包。意思是,天主隨同生命的恩賜,提供必需的一切。」她的先生彼得羅說:「吉安娜熱愛生活,……她的決定絕不是自殺。吉安娜相信天主,她的選擇和她生命的態度一致。為了了解她的決定,首先您必須記住,吉安娜的深刻信念:作為一位母親和一名醫生,她所懷的胎兒是一個完完全全的人,就像任何其他的孩子們,有同樣的生存權利,即使只有兩個月大。這個孩子的生命來自天主,理當獲得神聖的尊重。」
 
​​​​​​​​​​​​​​  生命來自於天主,也將歸於天主,從生命的起初到自然結束,唯有天主是其主宰。聖吉安娜,為了保全自己的孩子,選擇捨棄自己的生命。1994年4月24日,教宗若望.保祿二世將她列為真福,讚揚她犧牲自己的英勇德行——「將生命給了子宮裡的孩子」,將她提供為所有母親的典範。2004年5月16同一位教宗將其宣封為聖人,她曾說:「我已經準備好,請救我的寶貝」。
              

聖吉安娜:「如果必須在我和孩子之間,做一個選擇,請不要猶豫:選擇孩子──我堅持救孩子。」
“ If you must choose between me and the baby, let there be no hesitation: choose─I demand it─the baby; save hi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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