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消息News

2026.05.20 天主教關於體外受精的入門指南

天主教關於體外受精(試管嬰兒)的入門指南
 
來源:Respect Life “A Catholic Primer on In Vitro Fertilization”
 
今日,由於各種可能的原因,越來越多夫妻正經歷著不孕的痛苦。許多人極其渴望擁有親生的孩子,這完全可以理解,於是他們尋求生物醫學技術,例如體外受精(IVF,俗稱試管嬰兒),試圖實現他們的夢想。然而,作為天主教徒,我們的信仰教導我們,這些盛行的方式並非解決之道。事實上,它們是有害且錯誤的,甚至悲劇性地導致了許多無辜孩子在尚為早期胚胎時便走向死亡。在思考不孕症的治療時,審視這些現實是非常重要的。

 

 什麼是體外受精(IVF)? 
體外受精是人工輔助生殖技術中最受歡迎的一種,是女性為了懷孕而接受的醫療程序。「In vitro」的意思是「在玻璃器皿中」。在體外受精的過程中,通常會過度刺激女性的卵巢以產生多顆卵子,隨後將其採集,並在實驗室中與精子結合受精。接著,部分被創造出來的胚胎會被植入她的子宮,期盼至少有一個胚胎能足月發育。然而,許多被植入的胚胎未能存活,而其餘的大多數胚胎不是在此過程中被殺害(有些是刻意的,有些是非蓄意的),就是被冷凍保存。這個過程通常涉及夫妻自身的卵子與精子細胞,但有時也可能來自第三方。不論是哪種情況,這項程序往往包含了一種優生學形式,即僅根據理想的特徵、健康狀況或兩者,挑選特定的胚胎孩子進行植入,而那些未能通過「品質管制」檢查的胚胎則會被消滅。
 

為什麼體外受精是錯誤的?
儘管體外受精能協助創造新生命,但有許多因素使其違背了天主對婚姻與生育的計畫,因而使其在道德上是錯誤的。例如,如上所述,它往往包含胚胎孩子的死亡或冷凍。雖然透過冷凍來保存胚胎並不會立刻殺死他們,但這堪比將無辜的孩子投入監獄。創造胚胎孩子以供冷凍,以及參與他們的死亡,都是對他們尊嚴的深刻踐踏。體外受精之所以錯誤的另一個例子是,它通常也包含了男性為了獲取精子而做出的不道德行為。
此外,根據天主的計畫,婚姻是男女之間排他且終身的結合,反映出天主愛我們的絕對且永不熄滅的愛。性親密具有兩個層面結合的力量(結合意義)與創造新生命的潛能(生育意義)。這兩個層面應當結合在一起,不可分割。每一個孩子,作為一個人類,都有權利在婚姻性行為中,透過彼此交付的夫妻之愛這一自然行為而被孕育。然而,體外受精將受孕與配偶親密的性結合分割開來,透過體外受精受孕的孩子,反而是透過技術操縱而被創造出來的。體外受精還在受孕行為本身中引入了其他人員,從而侵犯了夫妻結合的排他性(這與下文將討論的其他治療方法不同,那些方法能協助在婚姻性行為中達成受孕)。
再者,每個人都是按照天主的肖像所造、具有無限尊嚴的禮物,因此人不應被視為物品或財產。無論孩子多麼真摯地被愛著和被渴望著,這個過程仍然將他們視為可以購買和訂製的商品。而在使用第三方卵子或精子,或由女性擔任代孕母親來懷胎的情況下,這些人同樣在交易中被視為財產,被當作達成目的的手段,而非值得尊重的「人」。
 

但是,幫助更多孩子來到充滿愛的家庭中,難道不是好事嗎?
繁衍後代的強烈願望是自然且善的。孩子本身就是最偉大的善之一,是來自天主的祝福。如同所有人類一樣,他們也是一份禮物。在婚姻中,我們蒙召去敞開心扉接受這份美麗的禮物。但是,沒有人擁有獲得孩子的絕對「權利」,就像不論我們多麼深切、真摯地渴望,我們也沒有「權利」去強求任何其他禮物一樣。儘管孩子是極大的美好,但這並不能使體外受精(連同上述的所有問題)在道德上成為可接受的。
 

針對受不孕症困擾的夫妻,是否有可接受的醫療方法?
有的,天主教會認可一些合乎倫理的不孕症治療方法。這些方法形式多樣,但統稱為「修復性生殖醫療」(Restorative Reproductive Medicine, RRM)
修復性生殖醫療旨在探查並治癒導致夫妻不孕的根本原因(原因因人而異),而不是像體外受精那樣忽視或繞過不孕的原因。事實上,修復性生殖醫療的成功率往往高於體外受精。然而,醫療產業中的許多人並不知道如何尋求這些選擇,且要找到實踐修復性生殖醫療的醫生可能頗具挑戰。一些全國性的自然家庭計畫(NFP)教育組織可以為已婚夫妻提供提供修復性生殖醫療的醫療專業人員名單;請參閱美國天主教主教團網站提供資訊。(譯者註:台灣可諮詢天主教耕莘醫院張正坤醫師戴愛仁醫師
 

如果合乎倫理的治療方法沒有用怎麼辦?
遺憾的是,即使在尋求修復性生殖醫療之後,某些夫妻可能仍會面臨不孕。這個十字架可能深具痛苦,而那份悲傷可能是難以承受的。至關重要的是要記住,這些夫妻並不孤單。天主與他們同在,對他們的生命有一個美麗的計畫,而教會渴望與他們同行。聖教宗若望保祿二世曾向無法生育的夫妻保證:「對於無法生育孩子的夫妻,天主對你們的愛並未因此減少;當你們對他人敞開胸懷時,你們彼此的愛便是完整且富有成果的。」[1]

收養與寄養是已婚夫妻可以培育並分享那份富有成果、向他人敞開之愛的幾種途徑。現在非常需要敞開的心靈與家庭。聖教宗若望保祿二世將收養描述為「愛的偉大工程」,並向父母保證:「當這件事完成時,付出了很多,但也收穫了很多。這是真正的禮物交換。」[2] 夫妻還可以透過服務和參與堂區生活等其他方式,來培育並分享愛
默想復活基督那已得醫治的聖傷,我們可以看到,即使是我們最艱難的試煉,也能成為天主彰顯其愛之能力的聖所。祂使萬物變得美好。祂更新萬物。祂是我們在最黑暗的時刻仍能擁有希望與喜樂的理由。若要了解更多美國天主教主教團(USCCB)關於不孕症的資訊,請瀏覽。您的教區可能也有針對經歷不孕症之夫妻的其他善工或資源。
 

我的孩子是透過體外受精受孕的。我愛他們。天主愛他們。教會愛他們嗎?
那是絕對的!
每個人都是按照天主的肖像和模樣所創造的,並同樣受到祂的愛,且同樣配得基督徒同胞的愛。那份愛並不取決於一個人受孕或出生的情況。事實上,這正是為什麼我們也關心那些同樣透過體外受精創造出來的小兄弟姊妹們,但他們已死去或作為胚胎被冷凍
 

我可以擔任代孕母親,來幫助我愛的人擁有孩子嗎?
基於上述許多相同的理由,參與代孕生育是錯誤的。這同樣侵犯了婚姻盟約獨特且神聖的空間,並將涉及的女性與孩子視為物品,即使初衷並非如此。在代孕契約中,即使在不涉及金錢交易的「利他性」代孕案例中,該過程的本質也意味著女性是根據其生產與產出能力而被評估價值的;她並未被視為一位愛護並撫育那在子宮內成長之孩子的母親。
代孕對孩子的權利也特別具有傷害性,因為孩子在出生前就已經與母親建立連結並熟悉她的聲音。但在代孕安排中,該名孩子在出生時便會被從母親身邊帶走。這與出養不同,因為在代孕中,孩子是專門為了這種不幸的處境而被繁衍出來的。相反地,在嬰兒出養的情況下,為了那已經存在於子宮內的孩子的幸福,分開是被判定為最好的結果。
 

我可以在哪裡閱讀更多關於教會對體外受精與不孕症的教導?
欲了解更多資訊,請瀏覽美國天主教主教團關於生殖技術
[1] 教宗若望保祿二世,〈1982年2月13日家庭彌撒講道〉(梵蒂岡:梵蒂岡出版社,1982年)。
[2] 教宗若望保祿二世,〈2000年9月5日對仁愛傳教女修會主辦之收養家庭聚會的講話〉(梵蒂岡:梵蒂岡出版社,200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