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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12 有關同性戀者的牧民關顧書

有關同性戀者的牧民關顧書
致天主教會全體主教
 
作者:信理部長拉辛格樞機 (2005年任教宗本篤十六世)
來源:教廷信理部 “LETTER TO THE BISHOPS OF THE CATHOLIC CHURCH ON THE PASTORAL CARE OF HOMOSEXUAL PERSONS” (中文由香港教區關顧同性吸引人士牧民小組出版)
 

由教宗聖若望保祿二世任命的信理部長拉辛格樞機(後來的教宗本篤十六世)所撰寫的文件,四十年後依然清晰明確

1.同性戀議題及同性性行為的道德評價,引起公眾日益熱烈的討論,甚至在天主教圈子裡亦然。由於辯論提出的論據和主張,時常與天主教會訓導不符,這議題理當值得所有從事牧民職務的人士關注,而本聖部判斷這是相當嚴重的問題,並具有廣泛的重要性,因此有需要向天主教會全體主教發表本《有關同性戀者的牧民關顧書》。

2.我們當然未能在此詳盡論述如此複雜的課題,但會集中由天主教獨特的倫理角度作出反省。此觀點的基礎依從較為可靠的自然科學研究結果,因為自然科學具有合理及正確的方法論和研究領域。

然而,天主教的倫理觀點是建基於人的理智,而理智又通過信德光照,並且有意識地受到承行天父旨意的渴望的推動。因此在立場上,教會一方面向科學發展學習,但同時亦超越科學領域,並深信本身具備更廣闊的世界視野,使人的位格在其靈性和肉身兩方面得以更充份發揮;人的位格是天主的創造,並藉著恩寵成為永生的繼承人。

正正就是在這背景下,我們可以清楚看到同性戀現象是複雜的,而且因其對社會及教會生活的眾多後果,是教會在牧民關顧上理當的焦點。因此,教會要求牧職人員專注研習,積極關心,提供誠懇並具有穩健神學基礎的輔導。

3.本聖部發表的《對某些性道德問題的宣言》(1975年12月29日)早已提出對這問題的明確處理方法。該文件強調嘗試理解同性戀狀況的責任,並指出必須明智地審斷同性性行為的罪過。同時,聖部注意到同性戀狀態或傾向,與實際的個別同性性行為之間有實在的區別。這些行為被形容為缺乏了人在本質上及不可或缺的目的,是「本質的錯亂」,及絕不容許的(參閱 n.8, §4)。

然而,在《宣言》公佈後的討論,社會對同性戀狀態委實給予過於正面的詮釋,甚至有人竟然過份地稱之為中性,甚至是好的。雖然同性戀者這種特殊的傾向本身並非罪惡,但或多或少是一種強烈傾向,會導致墮入內在之倫理惡;因此這傾向必須被視為客觀上的錯亂。

因此,對處身這種情況者,必須給予特別關注及牧民上的重視,以免他們被誤導相信,透過同性性行為以體現這錯亂的傾向,在倫理上是可接受的選擇。但事實上卻絕不容許。

4.真確的牧民關顧之根本面向,是識別出人們誤解教會訓導的各種原因。其中一個原因,就是創新的聖經詮釋法,用各種方式聲稱聖經中並無提及同性戀的問題,甚程度上聖經已默認同性戀,或是同性戀的所有道德禁令都只是文化上束縛,因此不再適用於當今的現代生活。這些觀點是嚴重錯誤的,並需要特別注意。

5.由於聖經文本在不同時代成書,因此實在具有不同的思想及表達模式(天主的啟示教義憲章,12)。教會今天宣講福音的對象,是一個在各方面都與古代截然不同的世界。其實新約成書的世代,已經與希伯來民族的聖經文本之成書或編纂處境十分不同。

我們應該注意到的是,雖然有著如此明顯的多元性,但就同性戀行為的倫理問題而言,聖經本身有著清晰而明確的連貫性。因此教會在這問題上的信理,並非建基於方便神學辨論,而提出的單獨片面說法,而是立足於聖經持續不斷的見證的穩固基礎。今日的信仰團體,與古代聖經成書的猶太及基督徒團體,保持著一脈相承的連貫性,繼續受到同一聖經和真理之神的話語所滋養。同樣,如果以違反教會的活傳統的方式來詮釋聖經,我們便必須確認在這情況下,是無法正確理解聖經的。要正確無誤地詮釋聖經,必須同時符合傳統。

梵蒂岡第二次大公會議《天主的啟示教義憲章》10條這樣說:「因此,可見聖傳、聖經及教會訓導權,按天主極明智的計劃,彼此相輔相成,三者缺一不可,並且三者按各自的方式,在同一聖神的推動下,同時有效地促進人靈的救援。」我們本著這種精神,在此簡述聖經的訓導。

6.我們在創世紀中發現的創世神學,為理解整個有關同性戀的討論,提供了一個基本藍圖。天主以祂無限的智慧和愛使萬物得以存在,反映了祂的美善。祂按照自己的肖像塑造了人類,造了男性和女性。因此,人是天主的傑作;並且藉著兩性的互補,他們蒙召反映造物主的內在合一。男女透過互相向對方交付自我並承傳生命,藉此顯著的方式與天主合作。

我們在創世紀第三章看到這個事實:人雖然作為天主的肖像,卻因原罪而變得模糊。這使人類失去有關位格與天主之間,及他們相互之間結合的盟約特質之意識。人的身體雖保留了「配偶意義」,但卻被罪惡矇蔽。因此,在創世紀19:1-11,罪過所引致的墮落,在索多瑪的故事裡延續。其中提出的道德判斷,明確地是針對同性性行為。肋未紀18:22及20:13描述成為上主選民的必要條件時,作者特意將那些有同性性行為的人摒除在外。

在以上闡述神權法律的背境下,聖保祿發展出他的末世觀點。他在格林多前書6:9提出同一的信理,並列出那些有同性性行為表現的人將不能進入天國。

在羅馬書1:18-32,保祿仍舊以先輩的道德傳統作基礎,但在當時基督宗教與外教社會對抗的新環境下,他以同性性行為作例子,指出人類已被蒙蔽。嚴重扭曲的偶像崇拜導致各種道德越軌行為,造物主與受造物之間的原始和諧不復存在。可見保祿當時除了同性性行為外,難以找到更清楚合適的例子,以表達這種紊亂失序的狀況。最後,弟茂德前書1章,完全延續聖經的立場,特別指那些散佈錯誤信理的人,並在第10節明確指出,那些進行同性性行為者是罪人。

7.教會服膺那創立、並賜予她聖事生活的上主,在婚姻聖事中慶祝男女相愛和交付生命之結合的神聖計劃。唯有在婚姻關係中的性行為,在道德上才是美善的。因此,如果一個人進行同性性行為,就會違反道德倫常。

選擇與同性別者進行性行為,就會廢止造物主的性別計劃中各種豐富的象徵和意義,更遑論計劃的目標。同性性行為並不是互補的結合,亦不能傳遞生命;所以,它阻礙上主的召叫,就是交付自我的生活,福音指出這正是基督徒生活的基礎。但這並不意指同性戀者不慷慨或交付自我;但是,當他們進行同性性行為時,他們就確定內在失序的性傾向,其本質是自我放縱。

正如每一種道德錯亂一樣,同性性行為阻礙人自身的圓滿和福樂,違反天主創世的智慧。教會在拒絕認同有關同性戀的錯謬意見時,不但沒有限制,反而維護人的自由和尊嚴,使之能夠實際地及真確地得到理解。

8.因此,今日的教會訓導不但與聖經觀點,亦與其本身的固有傳統,保持著有機的連貫性。雖然今日的世界在多方面都是嶄新的,但基督徒團體仍意識到與那些「持守信德」的先賢間,確實保持著深邃和恆久的聯繫。

儘管如此,今天有越來越多人──甚至在教會內──對教會施以巨大壓力,要求她接納同性戀狀態,彷彿這不是失序的,並容忍同性性行為。那些在教會內經常如此爭論的人士,常與教會外持相同意見者保持緊密聯繫。後者所持的願景,反對在基督的奧秘中所啟示有關人的位格的真理。儘管他們或許沒有完全意識到,但卻反映出唯物的意識型態,否認了人的位格的超越性質,以及每個人超然的聖召。

教會的牧職人員必須確保他們所照顧的同性戀者不會被這觀點誤導,因為這觀點是如此明顯而深刻地反對教會訓導。但是,這是具有莫大風險的挑戰,而且有很多人力圖混淆教會的立場,並從中取得利益。

9.教會內的運動以壓力團體的形式出現──他們名稱不同,規模各異──企圖使人相信他們代表了所有是天主教徒的同性戀者。事實上,運動的成員身分大體上是那些漠視教會訓導,或在某程度上力圖破壞教會訓導的人。運動以無意放棄同性性行為的天主教同性戀者為後盾。其中一種手段,就是抗議任何及一切對同性戀者,其行為和生活方式所作的任何批評或保留,指責這一切都不過是各式各樣不公正的歧視。

在某些國家,有人致力獲取牧者們往往出於善意的支持,藉此操控教會,目的是爭取改變民事法則和法律。這樣做是為了符合這些壓力團體的觀念:同性戀若不全然是好事,至少都是完全無害的。儘管同性性行為可能嚴重威脅到很多人的生活和幸福,但其擁護者依然固執地堅持己見,並拒絕考慮當中危險的幅度。

教會從不會冷酷無情。教會清晰的立場,一定不可以因為民事立法或時尚潮流所施加的壓力而因應改變。但是,教會確實關注未能受到同性戀運動代表的眾多聲音,也留意到那些可能因著流於表面的宣傳而受到誤導的人。教會也意識到其中的觀點,即『同性性行為等同於夫婦兩性之愛的性表達,是可以接受的』。此觀點直接影響到社會如何理解家庭的本質及權利,並使之陷於險境之中。

10.同性戀者作為惡言侮辱或暴力行為的對象,委實令人遺憾。不管在何處發生,這種行為都理應受到教會牧者的譴責。這反映出對旁人的漠不關心,會危害一個健康社會最基本的原則。每個人與生俱來的尊嚴必須在言語、行動和法律上受到尊重。

面對種種針對同性戀者的罪行,教會必得作出適當的回應,切記絕不可有任何示意同性戀狀態並非錯亂的說法。若然提出這樣的說法,令同性性行為因而得到縱容,又或者如果有關政府引進民事立法,來保護任何人都不應有權的行為;假若將來世風日下,扭曲的概念和不當的行為相繼出現,非理性的行為和暴力反應不斷增加時,教會或社會都不應感到驚訝。

11.或許有爭辯說,在某些情況下,同性性傾向並非有意識的選擇;所以,當事人無法選擇,唯有度同性戀的生活方式。這類人因為沒有自由,即使進行同性性行為,都不需負責。

在此,有必要參照教會明智的道德傳統,因為它告誡在判斷個別情況時,要提防簡單化的一概而論。事實上不論現在或過去,此種情況都會出現,一方面可能減輕或免除個人在某事例中的罪責;或者另一方面可能加重其過失。

我們不惜一切必須要避免的是無理據和貶損的假設──就是將同性戀者的性行為,說成往往而且一定是完全強迫性的,及所以他們都身不由己,並因此是無罪的。重要的是,基本的自由是人的特質,它賦予人尊嚴,而這屬於同性戀者的尊嚴也可被識別出來。正如每一種從罪惡裏的皈依,離棄同性性行為需要個人與天主的解放性恩寵作出深厚的合作。

12.那麼,願意追隨上主的同性戀者,應該要怎樣做才好?基本上,他們被蒙召在生命中承行主旨,把經歷的痛苦和困難,結合並交託於主在十字架上的犧牲。對信友而言,十字架的犧牲結出了果實,因為十字架上的死亡,孕育生命和救贖。儘管呼召人們要負起自己的十字架,或以這方式來理解基督徒的痛苦,將無可避免地受到他人的冷嘲熱諷,但是我們亦應當謹記,這是所有跟隨基督的人,獲得永生的途徑。

事實上,正是保祿宗徒給迦拉達人的教導。當他談到聖神在信友的生命產生「仁愛、喜樂、平安、忍耐、良善、溫和、忠信、柔和、節制」(5:22),並進一步說(24節):「凡屬於耶穌基督的人,已把肉身同邪情和私慾釘在十字架上了。」

如果僅僅把克己視為白費努力,實在容易使人誤解。背負十字架是為了服膺天主的旨意,並捨棄自己;天主從死亡中孕育了生命,並賦予那些信賴祂的人避惡行善的力量。

為慶祝逾越奧跡,必須將那奧跡銘刻於日常生活中。拒絕服從主旨而不放棄個人欲望,實際會阻礙救恩。正如十字架是天主在耶穌身上,給我們的救贖之愛的核心,那麼,同性戀者的克己亦相符主的犧牲,並成為他們自我交付的泉源,將拯救他們脫離持續的威脅,和毀滅自我的生活模式。

同性戀基督徒跟我們眾人一樣,受蒙召度貞潔的生活。當他們委身要領悟天主對他們的召叫的本質是什麼時,便能夠更忠實地領受修和聖事,並自由地領受聖事賦予的恩寵,好能把他們的生命轉化,更滿全地走向皈依上主的道路。

13.我們當然理解,如要清晰地、成功地傳遞教會的訓導給信友和社會,在很大程度上有賴牧職人員的正確和忠誠的指導。主教們的責任尤其重大,他們須監察其職務的助手,尤其是司鐸,是否得到正確的資訊,是否樂意親身把教會訓導完整而正確地帶給每個人。

很多聖職人員和修道人士在給予同性戀者牧民照顧時,所表現特有的關懷和善意實在令人欽佩的,我們衷心希望這樣的熱誠不會減退。這些熱心投入的人員應當確信,鼓勵同性戀者度貞潔的生活,肯定天主賦予的尊嚴和價值,都是正直忠信地遵循並實行主的旨意。

14.基於這種信念,本聖部期望主教們要謹慎處理,任何有可能迫使教會改變教會訓導及立場的計劃或措施,即使有關方面砌辭聲稱並無此意。主教務必要謹慎檢視這些公開聲明和推廣的活動,將會揭露他們刻意含糊其辭,企圖誤導牧者和信友。例如,他們可能介紹教會當局的訓誨,但卻使人錯覺這只不過是良知的其中一種來源選擇而已。教會的特殊權威未有受到承認。有些團體採用「天主教」一詞來形容其組織或預定的成員,卻沒有依此維護和促進教會訓導,甚至公開攻擊教會訓導。儘管團體的成員可能辯稱渴望在生活上符合耶穌的訓誨,但事實上卻擯棄了教會的訓導。無論如何,主教們都不應支持這種自相矛盾的行動。

15.我們鼓勵主教們,向其教區的同性戀者提供符合教會的訓導的牧民關顧。正當的牧民計劃,不應包括只讓同性戀者互相聯繫,而不清楚指出同性性行為是不道德的組織。正當的牧民方針,會意識到同性戀者需要避免接近容易陷於罪惡的場合及情況。

我們衷心鼓勵推行,那些避免這些危險的牧民計劃。但是,我們要明確指出,遠離或絕口不提教會訓導的「牧民關顧」,實在不是牧民,亦不是關顧。唯有真理才是牧民之道。漠視教會立場,只會妨礙同性戀者領受他們需要及應得的照顧。

正當的牧民計劃,能夠在屬靈生活的各個層面協助同性戀者:透過聖事,尤其是透過真誠地領受修和聖事,以及祈禱、見證、輔導和個別關顧。這樣,整個基督徒團體就能明辨自身的召叫,正確地扶持她的兄弟姊妹,而不會瞞騙他們或孤立他們。

16.這個多管齊下的方法有很多好處,其中最重要的是要意識到,同性戀者跟任何人一樣,需要同時在不同層面上得到滋養。

人的位格是按照天主的肖像受造,並不可單單簡化以性傾向作定論。每個在世上生活的人都有其個人的問題和困難,亦會在成長、體格、才華及天賦等方面遇到挑戰。教會今日為人的位格的關顧,提供了一個極為需要的處境:教會拒絕只從單方面地考慮人是「異性戀」或「同性戀」,卻堅持每個人都具備基本的身份:人是天主的受造物,而且藉著天主的恩寵、成為天主的子女和永生的繼承人。

17.本聖部要求主教們除了要理解整個事件之餘,希望大家能竭力確保上主及其教會在這重大問題上的訓導,可以全面傳達給信友。

按照上述提出的各項要點,主教們應決定在其教區的投入程度。此外,假若認為有幫助的話,可以考慮在主教團層面進行協調,統籌行動。

我們尤其期望主教們,以他們認為適當可行的方式及因應其能力範圍,為同性戀者提供適合的牧民關顧。這些形式的牧民關顧必須完全符合教會訓導,內容可包括心理、社會及醫療科學等方面的支援及協助。

我們也鼓勵主教們呼籲所有天主教神學家提供協助。他們藉著教授教會的訓導,也透過深切反省人類的性議題,及因而產生的基督徒婚姻的美德,可以此對這方面的牧民關顧作出重要貢獻。

我們也期望主教們在選拔牧職人員時尤其謹慎,好藉著他們優秀成熟的靈修素養和品格,也因他們對教會當局的忠誠,能夠為同性戀者提供正當的服務,全面促進他們的健康和福祉。這些明智的牧職人員堅拒偏離教會訓導的神學見解,因為它們不能作牧民上的指引。

我們鼓勵主教們推動恰當的教理課程,內容以教會訓導中關於人類的性議題與家庭之間關係的真理作為基礎。這樣的課程將提供一個良好的背景,來探討同性戀的問題。

這樣的教理講授,亦能協助受到深切影響的同性戀者家庭處理這個問題。

不可支援任何企圖破壞、模糊或完全漠視教會訓導的組織。任何支持,即使是表面的支持,都可能遭到嚴重曲解。應該特別關注這些組織期望安排宗教禮儀,和使用教會建築物的情況,包括天主教學校和大學等設施。對某些人而言,容許使用教會場所是合理和寬厚的做法;但事實上,這種做法違反教會機構的成立宗旨,這會引起誤會甚至醜聞。

在評價有關立法建議時,主教們首要關注維護及促進家庭生活的責任。

18.主耶穌說:「你們會認識真理,而真理必會使你們獲得自由」(若望福音8:32)。聖經要求我們在愛德中講論真理(參閱厄弗所書4:15)。天主是真理及愛,祂召叫教會以祂施予的關懷,牧養每個人和孩子。我們正是懷著這份精神,給教會的全體主教寫了這信函,希望有助他們照顧同性戀者;他們的痛苦會因錯謬而增加,卻因真理而舒緩。
 
(教宗若望保祿二世接見本聖部部長時批准本信函,在信理部常會中採納,並下令發表。)

 
部長
若瑟.拉辛格(Joseph Ratzinger)樞機
秘書長
亞伯爾.博沃(Alberto Bovone)
領銜努米底亞凱撒勒雅總主教
1986年10月1日於羅馬